*2022-5-9~w1~林芊融-澄清文-針對-110年度上易字第435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- iLaw~
https://ilaw.tw/kshm/202111/kshm-110-435-20211125-1.html
*之前的澄清文: 如下列網址~很重要!必看!*******
https://linchingz.blogspot.com/2019/05/blog-post.html
*特別註記:
1. 其實我很早就很想針對此判決書, 做澄清!
2. 剛才,我才看到此則文~所以,覺得更要澄清一下的喔~
3. 這幾天, 我會做出書面及影片~澄清一下!
4. 在法庭我是無法辯論的!口才及對整個訴訟的不了解等~很擔心~
~又陷入更大的陷井裡!
~以上~
~待我~整理好之後~會再做個澄清~
~單純~澄清~---〉其實都已判了~澄清也沒啥用的!
~但仍會~再做澄清~
~證明我這個人~如果~是這麼壞的女人----〉洪大哥早就跟我離婚了喔!~
~再次~感恩~司法院~
~對了~司法院~會很希望我~的家庭破碎嗎????
~應該~還不至於的吧~
~總之~這些天~我再另做澄清文~
~再次~感恩喔~~!(反正~我說了~對判決也沒啥用~)+ (又不能再上訴了?!不是嗎???)
~待續中~ing............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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